一、背景依據
為加強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等規定,結合上級對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進一步要求,開展我市2025年度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目標任務
擬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石獅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工作進展
2025年8月,市政府辦制定下發《關于開展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將梳理出的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名義發布的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參考目錄發送各單位征求初步清理意見,各責任單位(指文件的起草或執行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分別提出建議擬繼續有效、擬保留、擬修改、擬廢止和擬失效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意見,并經各單位主要領導審核簽字確認。
市司法局根據各單位提出的意見,對列入清理范圍的規范性文件逐件進行審核、匯總后形成清理意見征求意見稿,于9月8日發送各單位征求意見,于9月15日在石獅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征集意見,最終形成《石獅市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意見(送審稿)》,提交2025年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25年10月20日正式向社會印發。
四、范圍期限
《石獅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獅政規〔2025〕5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通告面向全社會公開清理結果,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五、主要內容
我市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發布的98件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清理結果為:繼續有效(含需要適時修改)的規范性文件81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17件。
六、注意事項
本通告由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七、關鍵詞詮釋
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小張,聯系電話:0595—8875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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