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06-1500-2025-00074
- 發布機構: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6
- 標題:石獅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 備注/文號:獅自然資公告〔2025〕17號
- 發布日期:2025-11-06
經石獅市人民政府批準,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4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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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宗地 面積 (㎡) |
土地 用途 |
規劃技術指標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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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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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S-12號 |
寶蓋鎮前坑村九二東路南側 |
25235 |
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業用地-批發零售用地(店鋪、商場),其中商業建筑面積比例應不大于10% |
1.1- 3.0 |
≤25% |
≥35% |
商業40年、住宅70年 |
2292 |
11460 |
100萬元或其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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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S-13號 |
寶蓋鎮前坑村 |
31546 |
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業用地-批發零售用地(店鋪、商場),其中商業建筑面積比例應不大于10% |
1.1- 2.5 |
≤20% |
≥35% |
商業40年、住宅70年 |
6200 |
31000 |
100萬元或其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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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S-22號 |
永寧鎮觀音山片區 |
18241 |
不可分割商業用地(其中餐飲73%、零售商業15%、旅館12%) |
≤0.6 |
≤40% |
≥10% |
40年 |
271 |
1355 |
10萬元或其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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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S-23號 |
永寧鎮觀音山片區 |
21920 |
不可分割商業用地(其中餐飲約35%;零售商業約25%,旅館約40%) |
≤0.25 |
≤25% |
≥10% |
40年 |
427 |
2135 |
10萬元或其整數倍 |
宗地采取拍賣方式出讓,具體規劃指標按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文件執行。
2025S-12號宗地拍賣設有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最高拍賣價低于底價不成交。2025S-12號住宅用地位于寶蓋鎮前坑村,項目住宅建成交付使用后,適齡兒童符合當年度我市小學招生入學條件的,可按批依序納入石獅市第七實驗小學教育集團招生范圍。建設內容為安置型商品房(即定向定價商品房)。該地塊建成后,定向定價商品房面積由寶蓋鎮政府全部代購,定向定價商品房代購價為5000元/平方米(含稅費綜合單價、人民幣,下同),地下室非人防車位不代購,由競得人自行對外銷售。代購計容建筑面積約76089平方米,代購價為每平方米5000元,合計房屋代購金額約38044.5萬元(按最終代購建筑面積結算)。代購款撥付方式及代購房的建設要求、分布位置等按土地競得人簽訂的《石獅市2025S-12號地塊定向定價商品房履約協議》約定執行。競得人競得2025S-12號地塊后,應在簽訂2025S-12號地塊出讓合同的同時簽訂《石獅市2025S-12號地塊定向定價商品房履約協議》,否則視為競得人違約,競得無效并沒收競得人保證金。
2025S-12號宗地競得人需無償提供經驗收合格的社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社區管理服務用房、居家養老服務站、物業用房、人防地下室及人防地下室車位(具體按地塊規劃指標執行)。上述社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用房由競得人在建設安商房時同步建設,建成并經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給寶蓋鎮政府,并配合將該些房屋產權登記到寶蓋鎮政府或寶蓋鎮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名下。競得人應于項目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向寶蓋鎮政府提供《房產測繪報告書(預測)》《樓盤表》,供寶蓋鎮政府組織定向購房人選房,同時競得人應指派專人配合并按照商品房預售的服務標準提供選房條件,積極推進選房工作。對于寶蓋鎮政府代購的定向定價商品房,競得人必須出售給寶蓋鎮政府或寶蓋鎮政府指定的第三人(定向購房人),定向購房人選定房源經寶蓋鎮政府書面確認后,競得人應及時與定向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進行網簽備案。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15日內,競得人要直接開具商品房購房征稅發票給定向購房人,該發票應能滿足辦理產權的條件要求,所涉及稅費除產權證書登記費、契稅等由定向購房人承擔外,其余稅費均由競得人繳納承擔。未被選取的安商房由競得人根據寶蓋鎮政府要求按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寶蓋鎮政府。政府代購房前期工作、施工過程監管、代購款支付和安商房分配監管等具體工作由寶蓋鎮政府組織實施。該宗地塊的安置型商品房上市交易轉讓前,應參照獅政辦〔2018〕142號中的“劃撥拆遷安置房”相關規定,以申報之日的基準樓面地價10%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方可允許轉讓。
2025S-13號宗地不限定銷售價格。拍賣設有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最高拍賣價低于底價不成交。宗地納入“立體生態住宅”試點項目,競得人必須按《石獅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推行“立體生態住宅”試點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獅自然資〔2023〕131號)要求進行規劃建設管理。2025S-13號住宅用地位于寶蓋鎮前坑村,項目住宅建成交付使用后,適齡兒童符合當年度我市小學招生入學條件的,可按批依序納入石獅市第七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石獅一中寶蓋校區招生范圍。
2025S-22號、2025S-23號宗地拍賣不設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必須同時報名申請競買2025S-22號和2025S-23號兩宗地塊,不接受單獨競買其中任意一宗,拍賣時應對兩宗地塊同時出價,最終由總出價最高者一并競得兩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2025S-22號宗地競得人還需按施工設計圖紙無償建設觀音山片區配套地下管網工程,配套地下管網工程與商業主體項目同步設計、同步開工、同步驗收,建成驗收后無償移交給市政管理部門。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在本市存在未處理或未動工的閑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符合競買條件并按要求繳交競買保證金的,均可依照規定申請參加競買,只準單獨申請。
2025S-12號、2025S-13號宗地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承諾購地資金為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買保證金有來源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其競買資格;競買成交后,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有來源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
三、2025S-12號、2025S-13號宗地拍賣設有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最高拍賣價低于底價不成交。2025S-22號、2025S-23號宗地拍賣不設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必須同時報名申請競買2025S-22號和2025S-23號兩宗地塊,不接受單獨競買其中任意一宗,拍賣時應對兩宗地塊同時出價,最終由總出價最高者一并競得兩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7日到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7室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7日,到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7室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7日11:00時 (須到賬),報名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7日17: 00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5年11月28日11:0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25年12月2日16:00時在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五樓大會議室舉辦(濠江路侖后段錦峰花苑旁)。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項
(一)成交價款即該幅地塊的總地價,不包括契稅、印花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小區水電工程、排污等建設應繳納的費用(以上各項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向各相關部門另行繳納,其中契稅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繳交)。
(二)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15日內應繳交宗地拍賣成交價總額100%的地價款(競買保證金轉為定金并抵作地價款)。最后繳款日期當天為節假日的,則最后繳款日期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競得人未按約定時間支付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全部繳交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消競得人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建設期限:宗地不高于規劃標高,按現狀交地。2025S-12號宗地項目土地出讓后,在交地后6個月內開工,2年內竣工。2025S-13號、2025S-22號、2025S-23號宗地項目土地出讓后,在交地后1年內開工,3年內竣工。違約的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構成閑置的,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規定處理。競得人在土地平整及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按《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1號)和《石獅市自然資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石獅市建設工程項目剩余砂石土管理規定(試行)》(獅自然資源規〔2025〕6號)文件規定進行礦產資源處置,否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2025S-12號、2025S-13號宗地應按泉公綜〔2020〕359號文件要求采用智慧安防小區建設模式,安防系統建設納入住宅小區工程統一建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應按《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1〕75 號)要求,進一步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建設品質,并將《新建商品住宅建設品質提升事項》列入出讓公告并作為土地出讓合同附件。應按《石獅市民政局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石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城區和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工作的通知》(獅民〔2022〕3號)要求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竣工驗收、同步無償交付使用。應按《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三部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通知》(泉建規〔2022〕3號)要求的規模采用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40%以上。應按《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應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強化環衛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閩建城〔2014〕23號)要求,同步配套建設環衛基礎設施,具體要求為商品房開發的住宅小區須配套建設一座用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分類站(含管理房),配套建設吊裝自壓式垃圾轉運車輛、吊桶、清洗除臭設備及生產、生活水電;小區內設置垃圾分類桶,由保潔人員運輸至垃圾收集分類站后,轉運至垃圾焚燒廠處理;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智能化軟件系統平臺和智能化設備,為小區居民提供垃圾分類服務。項目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應按《石獅市城鎮(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獅政辦〔2019〕27號)及《石獅市城鎮(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石獅市城鎮(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實施細則〉等文件的通知》(獅城管〔2019〕82號)有關規定執行。宗地競得人應按《石獅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項目“交房即交證”便民利企工作意見〉的通知》(獅自然資〔2020〕263號)要求,列入“交房即交證”服務范疇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條款。未按合同約定實現“交房即交證”服務的,在項目首次登記后2年內不得在我市競買土地。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它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石獅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7室。
聯系電話:0595-88717823
聯 系 人:林先生 陳先生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11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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