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統(tǒng)籌管理,現(xiàn)對我市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活動進行調整,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12日0時起,暫停受理本年度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包含《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中所有申領范圍)。
二、申請人提交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交車日期”和“回收企業(yè)(章)”以及公安交警部門《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均需在11月9日(含)前,新購置車輛注冊登記日期需在11月11日前,按照現(xiàn)行補貼政策實施。
石獅市交通和港口發(fā)展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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