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石獅市交通和港口發展局行政處罰公示(第二批)
| 序號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時間 | 辦理程序 | 執行情況 |
| 1 | 2025/11/7 | 丁從紅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貨運車輛 | 行政處罰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三款 |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22年修訂)》(道路運政)第212011序號一般情節規定 | 2025/11/7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閩泉獅交執(2025)立字第312號幣貳佰元整 |
| 2 | 2025/11/10 | 劉子生故意采取急剎車方式逃避檢測 | 行政處罰 | 《福建省治理公路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 | 《福建省治理公路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第三十八條第102021序號一般情節規定 | 2025/11/10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閩泉獅交執(2025)立字第313號幣壹仟元整 |
| 3 | 2025/11/10 | 泉州市清源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檢驗檢測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22年修訂)》(道路運政)第214009序號一般情節規定 | 2025/11/10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簡易泉獅交執(2025)罰字第149號,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4 | 2025/11/11 | 泉州超盛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檢驗檢測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22年修訂)》(道路運政)第214009序號一般情節規定 | 2025/11/11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簡易泉獅交執(2025)罰字第150號,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5 | 2025/11/12 | 石獅市程協建材店(個體工商戶)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檢驗檢測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22年修訂)》(道路運政)第214009序號一般情節規定 | 2025/11/12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閩泉獅交執(2025)立字第314號幣壹仟元整 |
| 6 | 2025/11/13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 行政處罰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9003序號嚴重情節的規定 | 2025/11/13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閩泉獅交執(2025)立字第315號幣壹萬元整 |
| 7 | 2025/11/13 | 丁茲明未按照規定隨車攜帶安全卡 | 行政處罰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3029序號一般情節的規定 | 2025/11/13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閩泉獅交執(2025)立字第316號幣壹仟元整 |
| 8 | 2025/11/4 | 福建省泉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石獅分公司不按照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的事項運行 | 行政處罰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一款 |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參照《福建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201019序號嚴重情節的規定 | 2025/11/13 | 取證、立案、調查、處罰、結案 | 處罰,處罰決定書號:閩泉獅交執(2025)立字第303號幣壹仟捌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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