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泉州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我局在權責清單基礎上,結合監管實際,梳理形成《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現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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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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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事項 |
執法主體 |
設定依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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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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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等活動和集體土地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土地監察條例》第九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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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有土地開發利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四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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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臨時用地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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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 |
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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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儲量管理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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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過程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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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對采礦權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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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七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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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活動單位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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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對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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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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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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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市地籍測繪、不動產測繪工作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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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測繪資質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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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第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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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測繪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測繪條例》第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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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測繪資質單位年度報告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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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三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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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地理信息安全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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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互聯網地圖服務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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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地圖市場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地圖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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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對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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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城鄉規劃成果質量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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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過程是否符合城市規劃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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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城市藍線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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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城市黃線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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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城市綠線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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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海域海島開發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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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海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四十一條第二款 |
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共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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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會同稅務部門共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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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征收管理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
會同稅務部門共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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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對林地保護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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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對森林采伐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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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對生態公益林保護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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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對在臨時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逾期未恢復植被、林業生產條件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八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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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對在林地上開墾、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動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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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森林資源流轉的監督管理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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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對使用草原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八條第二款、第五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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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對造林綠化工作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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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對森林草原防火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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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對林草部門管理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 |
僅限林業部門管理范圍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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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對林草種苗生產經營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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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對林草種子質量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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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對林產品質量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八條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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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對林木轉基因工程活動及植物新品種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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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對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第九條、第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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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對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 |
僅限林業部門管理范圍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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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對毀壞濕地監測設施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一項 |
僅限林業部門管理范圍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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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對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濕地的廢水、污水,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 |
僅限林業部門管理范圍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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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對過度放牧或者濫采野生植物,過度捕撈或者采取滅絕式捕撈,過度施肥、投藥、投放餌料等污染濕地的種植養殖行為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第四項 |
僅限林業部門管理范圍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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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對自然保護地的行政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條 |
僅限林業部門管理范圍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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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對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 |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
《福建省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四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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